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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到底有何区别

发布时间:2025/5/26 来源:原创

2025年4月15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将正式生效。

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新阶段,首次以专项规章形式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及其关联方的责任边界,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提出强制性要求。

 

新规覆盖范围包括学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养老机构、医院等自营食堂,以及承包经营企业、供餐单位等主体。

 

核心要求包括:依法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,建立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制度,构建风险防控动态机制。

 

对于未达标企业,监管部门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实施警告、罚款、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。

 

那么,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到底有什么区别呢?以下小编从适用企业,企业职责、任职要求、法律定位等方面聊聊两者的区别。

 

一、适用企业:

 

食品安全总监

食品安全管理员

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:包括中央厨房、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

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、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、3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堂、1000人以上的其他单位食堂,以及每餐次平均供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供餐单位。

 特殊食品食品生产企业:如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生产企业;

连锁食品销售、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:如大型连锁餐饮品牌总部。

所有食品相关企业(包括大中小微型企业、餐饮店、超市等),覆盖面更广。

 

 

二、职责对比

 

职责

食品安全总监

食品安全管理员

风险管理

 

组织制定企业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,决策重大风险处置方案。

执行日常风险排查,记录问题并上报。

应急处置

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,协调内外部资源,承担直接汇报责任(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)。

参与事故处理,执行应急预案,配合调查。

 

企业责任对接

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(如法定代表人)负责,承担更高法律责任。

对食品安全总监或企业负责人负责,责任范围限于具体操作环节。

 

 

三、任职要求

 

任职要求

食品安全总监

食品安全管理员

资质

本科及以上学历(或中级以上职称/职业资格),且至少有3年食品安全管理经验。

中专或高中学历即可,需通过食品安全培训考核(如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》)。

能力

熟悉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,具备战略管理能力和决策权。

掌握基础食品安全知识,能执行日常监督工作。

任命

需由企业正式任命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。

企业自主安排,部分地方需报备。

 

四、法律责任

 

食品安全总监

食品安全管理员

对企业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承担直接管理责任,若因失职导致重大事故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。

对具体操作环节的失误负责,责任相对较轻,但若未履行日常检查义务,也可能被追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