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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知识分享-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

发布时间:2025/5/9 来源:原创

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 

  1.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明确工作职责。

  2. 中央厨房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连锁餐饮企业总部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。其他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宜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。

  3.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、考核取得合格证明后,方能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。

  4.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:

    (一)餐饮服务单位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;

    (二)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环境卫生管理;

    (三)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

    (四)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状况管理;

    (五)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;

    (六)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贮存、使用管理;

    (七)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理管理;

    (八)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。

   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得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。培训情况(参加人员培训内容课时、时间考试成绩授课方式、授课人员等形成记录并存档